天津租房是否可以提取配偶的公积金?

时间:2024-02-26 21:54:40
天津租房是否可以提取配偶的公积金?

问:天津租房是否可以提取配偶的公积金?

  答:可以。

提取条件

1、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指提取时在本市有连续缴存满3个月的记录),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2、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虽有自有住房,但经我市住房建设主管部门认定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经济租赁住房租房补贴资格的,租赁住房也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温馨提示:

1、职工及其配偶如果有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按照《通知》提取住房公积金;

2、本人及配偶同时租住两套(含两套)以上住房的,只可就其中一套住房按照《通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限额

本人及配偶每月合计提取限额为1200元。每月实际租金超过1200元的,职工可提供租赁登记备案信息,经中心审核通过后,可以按照登记备案的租金提取,每月合计提取限额为2400元。多人合租同一套住房的,仅限承租人中的一人及其配偶按照登记备案信息提取。

资金划转

中心审核通过后,将提取资金按季度自动划转至职工的银行储蓄账户,每季度划转资金不超过3个月的提取金额。因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导致当季度未足额划转的,中心可在同一申请提取期限内的其他季度划转。

咨询电话:022-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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