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杏花岭区小学入学政策(更新中)

时间:2024-02-26 21:25:00
太原杏花岭区小学入学政策(更新中)

杏花岭区教育局2022年小学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晋教基〔2022〕7号)的总体要求,《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并教基〔2022〕6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订2022年全区适龄儿童小学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原则上应在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学校就近入学。按照“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统筹安排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继续积极稳妥地实行房产地址“学位限定”。自2021年起,对适龄儿童入学登记的房产地址及适龄儿童就读学校实施记录,自该地址用于登记入学之年起,原则上同一套住宅6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小学1个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

(二)坚持入学全覆盖原则。凡年满六周岁适龄儿童少年依法进入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区教育局根据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行政区划、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小学入学按划定的片区实行登记入学。将全区符合条件的所有适龄儿童纳入招生入学范围,为每一名适龄儿童提供义务教育公办学位,确保其接受义务教育。严禁各小学以考试、测试、面试等形式筛选生源。民办小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各小学全部实行均衡编班。

(三)坚持公办民办同步招生原则。按照“以县为主、属地管理”原则,民办小学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小学同步招生。

(四)坚持精准控辍保学原则。要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加快推进乡村振兴,落实政府、有关部门及学校共同参与的控辍保学联控联保责任机制,完善“一校一案”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健全人口大数据比对机制,精准摸排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流向,及时掌握学生学籍状态,纳入台账动态管理,推进控辍保学从动态清零转向常态清零,严防学生无正当理由长期请假造成事实辍学,确保义务教育“一个都不能少”。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区教育局备案。区教育局将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工作体制

2022年杏花岭区小学入学工作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在上级领导和区教育局总体安排下,由各小学具体组织实施。各小学应遵照《杏花岭区教育局2022年小学入学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订本校招生工作具体方案报区教育局审核后施行。

三、入学条件

(一)凡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均须依法进入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区教育局备案。

(二)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须提供: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入学子女《居民户口簿》(因疫情原因,2022年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户籍变更截止时间调整为2022年5月30日);

2.《房屋所有(产)权证》;

3.《出生医学证明》。

(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须提供:

1.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居民户口簿》;

2.进城务工人员持有的本市满一年的《居住证》(因疫情原因,今年调整为2021年5月30日前办理);

3.进城务工人员有效《劳动合同》及个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证明(因疫情原因,今年调整为2022年5月30日前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或一年以上有效《营业执照》(因疫情原因,今年调整为2021年5月30日前办理);

4.随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四)阳曲县、娄烦县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在杏花岭区居住并务工的人员,其子女如需在本区小学入学的须提供:

1.在本区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居住满一年的证明材料(因疫情原因,今年调整为2021年5月30日前办理);

2.在本区有合法稳定职业且工作满一年的证明材料(因疫情原因,今年调整为2021年5月30日前办理);

3.《居民户口簿》;

4.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5.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扶贫手册。

四、入学办法

2022年小学入学全部实行网上登记。符合入学条件、需在本区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无论选择公办小学还是民办小学,均应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通过手机或电脑端进行实名注册小学入学登记账号后,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登记。选报民办小学的多胞胎子女可自愿选择是否进行捆绑摇号(关联派位)。未选报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系统将默认为选择公办小学。

(一)公办小学

1.“户房一致”适龄儿童入学

户籍所在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适龄儿童本人)与房产所在地(直系亲属或适龄儿童本人房产证)一致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

(1)当登记报名人数未超过学区小学招生计划时,全部安排在学区小学入学。

(2)当登记报名人数超过学区小学招生计划时,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落户时间顺序安排入学。超出计划和“学位限定”的生源,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直系亲属系指相互之间有一脉相承的血缘关系的上下各代亲属,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

2.“户房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1)县域内户房分离:户籍与房产均在杏花岭区行政区域内,但不在同一地址,按照网上入学登记时适龄儿童户房就读意愿,视对应学区学位情况安排入学,超出计划和“学位限定”的生源,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2)跨县域户房分离:户籍与房产不在同一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原则上应在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学校就近入学。确需在房产所在地入学的,必须提供监护人或适龄儿童有效房产证明,视对应学区学位情况安排入学,超出计划和“学位限定”的生源,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3.本区户籍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入学

集体户口凭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证明,视对应学区学位情况安排入学,超出计划的生源,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居住证》属杏花岭区且符合入学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区教育局将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坚持以流入地政府和公办 ……此处隐藏6875个字……padding:0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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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杏花岭区五一路小学校

太原市杏花岭区府东街62号

1.五一路(西侧单号)101-231号、(东侧双号)102-236号,南华门1-33号,精营东二道街,精营西二道街,精营西边街,精营中横街,精营南横街;
2.杏花岭区范围内的:南肖墙(单号)、府东街62、68、70、76、86、88号、天地坛正街、天地坛一巷、天地坛二巷、天地坛四巷2号工商银行宿舍、天地坛五巷、依人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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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杏花岭区北大街小学校

太原市杏花岭区北大街172号

北沙河南岸以南,城坊街以北,新建路以东,解放路以西,包括万达住户以内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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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杏花岭区五一路小学富力城分校

太原市杏花岭区富力城G区

云栖谷、龙栖谷、辰栖谷、盈栖谷、启栖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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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杏花岭区新建路小学富力华庭分校

太原市杏花岭区富力华庭小区内

富力华庭B区、D区南墙以北,新建路富力华庭分校校园、富力华庭C区、D区西墙以东,北中环街以南,解放路以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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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杏花岭区新道街小学中车分校

太原市杏花岭区中车小区内

中车国际广场一、二、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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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杏花岭区新道街小学富力分校

太原市杏花岭区富安北路13号

富力八号园东、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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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杏花岭区经园路小学校

太原市杏花岭区经园路278号

紫正园、府东六栋、优山美地、鑫四海、山水庭院、府东天地、五龙湾海滨区、逸景公寓、金融花园、艺彩蓝湾、绿景未来城、欣中富丽城、龙景尚都、嘉地中心、意兴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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